培养目标:具有一定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掌握音乐教育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以及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基础知识,具备中、小学的音乐教学工作并对青少年进行美育教育和组织音乐课外活动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性质与修业年限:师范专科,学制三年,采用学年—学分制。
专业核心课程:声乐、钢琴、自弹自唱、舞蹈基础、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民歌概述、基础和声、中外音乐史与欣赏.分析、本土民歌、音乐教学法等。
就业方向:1、基础教育音乐教学和研究工作。2、在文艺团体、文化馆站、群众艺术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娱乐、音乐指导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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